构成共同犯罪有什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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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是指数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形和现象。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如帮助犯。那么,构成共同犯罪有什么要件?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
(1)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
(2)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共同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主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由于一般主犯虽然在共同犯罪中对其所参与的犯罪起主要作用,但其毕竟还不能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样,组织、策划、指挥甚至参与犯罪集团的全部活动,因此,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其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也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同。他们只对自己亲自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那样要对集团所有的犯罪活动承担刑事责任。
(二)从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具体情况,或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为在共同犯罪中,从犯所起的作用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主犯小,因此,从犯承担的刑事责任应当比主犯轻,而这也是和罪刑法定的原则相适应的。
(三)教唆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29条对教唆犯的处罚作了详细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条第3款明文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这意味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仅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其他成员实施的犯罪负刑事责任。
案例:
张某、孙某、吴某均系某金笔厂职工三人曾多次密谋盗窃该厂仓库内存放的铱粒某日深夜三人共同前往该厂作案行至途中吴某因惧怕借口胃痛不能前往而返回家当晚十一点钟张、孙二人趁值班人员不备潜至仓库门口张叫孙在门外隐蔽处放风自己撬开门锁进入仓库孙在门外等了十多分钟不见张出来以为张盗得铱粒后从别的出口溜走遂离开仓库门口翻墙出厂厂值班人员听见响动便前去仓库查看将正在库内盗窃铱粒的张某抓获
分析
张某、孙某、吴某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1.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2.共同犯罪必须是共同故意犯罪。所谓“共同故意犯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几个犯罪人必须有共同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几个犯罪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行为都持故意的心理状态,即几个犯罪人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有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二是几个犯罪人相互明知,即几个犯罪人都认识到自己和其他行为人在共同进行某一犯罪活动。这两方面的统一,就形成了犯罪人的共同故意。(2)几个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指各个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具有共同性。即犯罪人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在他们的共同故意支配下,围绕共同的犯罪对象,实现共同的犯罪目的而实施的;各个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同危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是完成统一犯罪活动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3)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
张某、孙某、吴某的行为符合以上条件,故构成共同犯罪。
通过上述可以知道共同犯罪的要件为: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