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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ST猴王(000535)董事会对公司股权转让过户事宜作如下公告:

  一、根据上海国家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国家财政部财企[2002]349号批文,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已将持有的ST猴王2400万股股权以0.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国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并于2002年9月13日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

  二、至此,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已不再持有ST猴王股份,上海国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持有ST猴王法人股4434.9924万股,占总股本的14.65%,已成为ST猴王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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