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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那么,刑事案件二审应该如何审理?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刑事案件二审应该如何审理

  1、审理二审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2、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也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

  3、原则上对二审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4、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刑诉法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重刑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2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当中可以分为一审阶段、二审阶段以及再审阶段,在不同的阶段中,其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是不一样的。至于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按照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审理期限为1个月,当然允许延长审限,但延长之后不得超过1个半月。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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