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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10点开始,一条消息通过微博和论坛被广泛转发“余杭一家房产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是今年杭州地区第一家因资金链问题申请破产的房产公司”。

  传言陆续清晰。有人晒出了手机短信截屏图,短信大致意思是告诉业主,法院已依法受理破产案;政府将依法保障业主办理三证的权利等。短信落款是余杭区政府。

  下午3点,余杭区法院证实,3月30日法院确实受理了金星房产公司破产案。

  记者随后向杭州各城区法院进行核实,他们表示今年以来都未受理房产公司破产案。

  金星房产公司开发楼盘为“西城时代家园”。这个楼盘,从2009年开始就陆续传出资金紧张,不断推迟交房,至今第三期房产尚未交付。

  “金星”前后曾经历5次股权转让

  2009年8月,第一次报道金星房产公司和“西城时代家园”。

  当时是该楼盘二期房源因开发商出现资金问题,导致延期交房近一年。记者调查发现,该房产项目一年之内被三次倒手。

  今年1月19日,本报报道了原定于去年年底交付的“西城时代家园”三期再度延迟交房的消息。当时开发商“承诺”:延期至2012年3月底。

  2月16日,在《杭州市曝光16家欠税企业,欠税总额约1.7亿元,其中多为房企》的消息中,“金星”再度上榜。至此,该公司股权转让记录已经达到5次,法人代表也历经四次变更。

  而3月30日,业主们还收到了金星房产发来的“通知书”,原定3月30日的交房事项没提,只是说“政府在协调,将于4月开工”。这里“开工”指的应该是房产交付前最后的管道接入、土地平整等收尾项目。

  现在看来,当时,开发商已经申请破产。

  余杭区政府表示:将尽可能维护业主利益

  余杭区委政法委委员、区综治办副主任沈文洪,专门负责牵头协调该项目交房等善后事宜,“我们是要尽可能地维护业主的利益,确保工程能按质按量地完成,交到业主们的手上。”对于具体的交房时间,沈文洪说:“我们要求在7月底前完工,但是具体时间仍然要看工程进展情况。”

  在业主们收到的短信中,记者看到,余杭区政府表示将依法保障业主办理三证的权利,后续各项工程,从4月1日起陆续开工。

  据了解,法院已受理金星公司的破产清算,现在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接手。

  天册所负责此事的律师说:刚刚接手,目前正在引进第三方公司,把后续工程进行下去,“现在也不好说具体交房时间,工程施工已经陆续进场了。”

  “西城时代”的销售不错,问题或出在“金星”控股方

  在楼市调控的敏感时刻遭遇破产清算,“金星”的命运让人浮想联翩。网络称其为“第一家因资金链问题申请破产的房产公司”。

  实际上,只要梳理一下“西城时代家园”的开盘时间就可以发现,在本轮调控来临之前,该盘已销售完毕。

  余杭房产信息网显示,“西城时代家园”一期房源在2006年开盘销售并已交付;二期共7幢178套房源,2007年开盘,当时约定2009年6月底交付,延期约一年后交付;三期房源在2010年初开盘,当时还曾创下摇号的热销场面。

  应该说,“西城时代家园”的销售情况不错。

  “西城时代家园”三期最后一批房源的推出是在2011年4月,2011年8月24日,西城时代家园还以签约15套在惨淡的楼市中创下当日新房成交冠军楼盘。而2011年下半年才是开发商销售资金回笼最困难的时候,同时,杭州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没有其他土地储备,也不存在支付土地款的问题。

  可是,一家销售情况不错的开发商,一家没有任何储备项目的开发商,为什么会遭遇破产清算?

  “西城时代家园”销售良好,按规定,购房人的预付款要全部存入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业内人士说,如果这笔钱尚在的话,应该不会出现后期的资金链问题。可以说,“金星”破产并非是因房地产业调控政策而遭遇瓶颈,问题可能出在“金星”的控股方身上。

  对这个问题,天册所律师回应“目前还在清查,还不好说”。

  “金星”将经历怎样的破产程序

  就金星破产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记者咨询了杭州律师 戴和平及主要从事破产清算和重整法律服务的京衡律师集团律师任一民,任一民曾全程参与萧山国际酒店破产重整案。

  问:到怎样的程度企业才会破产清算?

  答:一般来说,在企业严重资不抵债和到期债务无法支付的这两种情况下,企业会申请破产。而我们通常所说的“破产”,和“金星”现在到法院去申请的,都叫“破产清算”。

  问:接下来的程序会怎样?

  答:法院会指定管理人接管。目前,余杭法院指定给“金星”的是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接下来要做的是资产清理工作,并公告通知债权人前来申报。申报周期过后,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大会。

  如果这时债权人达成共识,不要企业关门倒闭,并已找好人接盘继续,那么“清算程序”就可能进入“重整程序”。这就好比把一个濒危病人放到重症监护室做最后抢救,法定时间为6个月。如果重整失败,那才进入真正的破产清算拍卖程序。

  问:业主也算债权人吗?严重资不抵债,资产处理时,业主能优先吗?

  答:业主是否是债权人,要看他是否已经获得房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银行抵押贷款、职工工资、税款都在“优先”之列。如果业主已经付清房款,但是房子造了一半烂尾了,这时也能考虑将业主纳入“优先”之列。

  “西城时代家园”已销售完毕,而政府又表态将协助办出“三证”,那么业主基本上都已经不属于债权人。开发商破产与业主的关系已经不大,按揭贷款的业主也不能因此而不交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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